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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公益性实验动物资源共享方案

2021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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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标

 

建立实验动物及疾病模型资源的共享基地和共享机制,进行各科研院所、企业内实验动物资源的收集和保种,实现资源和信息的共享, 提高我国实验动物资源的共享水平,使科技人员高效、便捷的使用公益性资源和信息。

二、 共享资源种类

 

1.活体保种的实验动物和疾病模型资源,包括特种实验动物、基因修饰动物、疾病模型动物;

2.冷冻保存的胚胎、精子等实验动物的遗传资源;

3.其他类型的实验动物资源。

 

三、 合作方权利与义务

 

1.资源提供方

 

资源提供方是指公益性实验动物资源的研制方或拥有方,其愿意通过资源基地使广大科技人员共享该资源,从而发挥公益性资源的最大效用。资源提供方拥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明确对实验动物资源拥有知识产权,或确保资源共享不侵犯第三方权益;公开披露实验动物资源的信息;
2.为促进实验动物资源对科学研究的支撑,允许科技人员使用其资源进行科学实验;
3.保留资源的拥有权和处置权,不主张资源使用方新获得的知识产权;
4.具有资源使用情况的查询权;
5.其资源向共享基地转移时,根据资源的重要性评估和转移成本,获得共享基地提供的费用补偿。
2.资源保存方

 

资源保存方为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的实验动物资源共享基地,负责资源收集、保种和共享。资源保存方拥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负责资源的活体保种和冷冻保存,确保资源的微生物质量和遗传质量;

2.建立资源的信息平台,可供科技人员查询;

3.根据使用方需求,进行资源的繁殖和供应;

4.通过协议保证使用方不将该资源用于商业目的,使用符合科学伦理规范,不侵犯第三方权益,发表论文时注明资源提供方信息。
3.资源使用方

 

资源使用方是指从资源保存方获取实验动物资源,并使用该资源进行科学实验的机构或科技人员。资源使用方拥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享有使用该资源研究新产生的知识产权;
2.保证资源仅限应用于科学研究,符合科学伦理规范,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3.保证公开发表文章时,注明资源提供方信息;
4.需向共享基地支付该资源保存、繁殖和运输所需的成本费用。
 

四、 隶属机构

 

资源共享基地的隶属于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

五、 附则

 

1.该规定不排除资源拥有方与资源保存方、使用方一同探讨将该资源应用于商业目的的机制,但将另做规定;

2.该规定不排除资源保存方与资源拥有方、使用方一同进行合作研究,但将根据合作性质和贡献另行签订协议;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负责解释并制定实施办法和协议。